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以换文形式签署《关于深化在知识产权领域交流合作的安排》(以下简称合作安排),以持续推进内地与澳门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合作。
自2003年1月,内地与澳门签署首份知识产权领域合作文件以来,内地与澳门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围绕专利审查协助、联合举办交流研讨活动、人员培训和文献交换等方面开展一系列交流合作,取得显著成绩。
此次签署的合作安排,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拓展和深化了交流合作的领域及内容,明确了未来工作的重点和方向。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要求,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原则,与澳门知识产权部门在“深化专利领域合作”“协助特区修改和调整知识产权制度”“开展专利、商标自动化合作”等方面开展工作,更好地保障内地与澳门各类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权益。合作安排于2020年6月16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