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规定,经研究,现将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2018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充资助项目2项、高新技术产业化资助项目14项、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平台资助项目3项、科技型企业培育资助项目10项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光明区科技创新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受理异议科室:创新促进科
联系人:陈奕辉
电话:8821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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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8107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