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疑难案件
提交成功后,1分钟内,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联系!
商标疑难案件
商标驳回复审:
申请人不服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的驳回理由,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复审中陈述不服商标局的理由,并提供证据,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准予进入商标初审公告。
所需资料:
1.申请书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申请)/身份证
复印件及个体工商营业 执照复印件 (个人申请)
3.委托书
4.商标构成、创意、理念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 企业简介、 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所需时间:
9 - 12 个月(具体时间以商标局审核时间为准)
有效期: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天。
商标异议:
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在初审公告期内的商标提出异议,以阻止他人商标的授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所需证据:
1.申请书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申请)/身份证
复印件及个体工商营业 执照复印件 (个人申请)
3.委托书
4.异议人介绍、主导产品及品牌介绍、媒体对引证商标的报道(要求有刊物名称和刊登日期、) 标有引证商标的广告宣传刊例、在先使用的产品包装、装潢、异议人获得的荣誉证书 、引证商标获得的荣誉证书等等。
所需时间:
6- 9个月(具体时间以商标局审核时间为准)
有效期: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
商标异议答辩: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所需证据:
1.申请书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申请)/身份证
复印件及个体工商营业 执照复印件 (个人申请)
3.委托书
4.在商标异议答辩阶段,如果可以提供以下证据,则可以极大提升答辩成功率: 商标构成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 企业简介、 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有合同和发票一一对应)及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
所需时间:
5 - 10 个月(具体时间以商标局审核时间为准)
有效期:自收到异议通知书之日起,30 天内。
商标无效宣告:
对依法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注册但已经注册的商标,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由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时期期限,为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驰名商标不受五年的限制。
对核准注册的商标,自核准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其侵犯了在先权利或利益的,或任何人认为其违反了禁止条款或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的,均可以向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驰名商标不受五年的限制。
所需证据:
1.申请书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申请)/身份证
复印件及个体工商营业 执照复印件 (个人申请)
3.委托书
4.商标设计理念及其独创性、使用情况、企业简介、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或在行业内的排名情况、企业最近三年的销售合同和发票、企业对外宣传的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企业产品实际图样等等
所需时间:6- 9个月(具体时间以商标局审核时间为准)
有效期:核准之日起 5年,驰名商标无限制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办理)提出答辩。
所需证据:
1.申请书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申请)/身份证
复印件及个体工商营业 执照复印件 (个人申请)
3.委托书
4.商标使用的图片或相关资料,商标印刷情况、商标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商标产品交易文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产品宣传证据等等。
所需时间:5 - 9 个月(具体时间以商标局审核时间为准)
有效期: 收到商标局下发的通知之日起,2 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