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在中国实行自愿登记原则。
软件受著作权保护的基本条件:
一、独立开发
1. 受著作权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的,任何复制或者抄袭他人开发的软件不能获得著作权。
2. 著作权法所要求的独创性不同于专利法对发明创造规定的创造性。
3. 各自独立开发完全类似的案件,分别享有同样的著作权。
二、可被感知
受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软件应当是固定在一定介质上为计算机所认知并执行的指令序列或者语言。
三、逻辑合理
毫无逻辑性的计算机软件,不能计算出正确结果,也就毫无价值。
保护期限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保护期限至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品的作者是法人、其他组织的,保护期限到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登记流程:
1、填写登记申请
2、确认登记类型
3、准备申请材料
4、提交版权局登记
5、进行审查
6、准许登记
7、核发著作权登记证书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复印件)
2.源代码:前后60页(不够60页则全部提供,每页50行以上)
3.产品说明书
4.申请书
5.委托书
登记好处:
1. 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可享受国家各种优惠政策,包括融资、税收、出口政策等。
3.版权中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是企业办理“双软认定”的必要前提。
4.在发生著作权争议时,是主张权利的有力武器。
5.版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
各项权利: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信息网络传播: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其它权利: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