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商标异议审查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我局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网上公开商标异议决定。
商标异议决定文书将自交邮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商标网(http://sbj.cnipa.gov.cn/)上予以公开,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涉及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二)当事人书面请求不公开,且商标局认为该请求合理的;
(三)我局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开的其他特殊情形。
社会公众对公开的商标异议决定文书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一)在中国商标网“公众留言”栏目留言。
(二)拨打咨询电话:010-63218500-5-7。
公开的商标异议决定文书仅供查询人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非法使用文书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