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人才规〔2020〕38号)的规定,现将符合2020年龙岗区第八批“以工代训”补贴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0年12月07日至12月1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龙岗区人力资源局511室,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28903724。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