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0〕6号)和《深圳市企业员工适岗培训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20〕13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宝安区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名单(第十七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中心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地址:宝安区新安二路122号;联系电话:29991581。
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训练中心(城市学院)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