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的若干规定》、《深圳市龙华区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和《龙华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龙华区知识产权资助工作。现将2021年龙华区知识产权拟资助项目名单(2021年第一批)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拟资助项目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按规定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的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悦兴路金悦大厦501室。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5-23330269。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