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知小将品牌官方网站!专业提拱商标注册、商标疑难案件处理
0755-83692901
137 2889 4855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知产资讯>行业资讯
影视作品名称的商标该如何保护?
发布时间:2019/10/31来源:

一、注册商标

按照《商标法》老老实实的来注册,要将作品名称作为商标保护进行商标注册是最直接的。


毕竟影视作品跟著作权关联比较紧密,但和商标等也有一定的关联,通常所说的大IP也一般指知识产权保护比较完善的。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之后享有商标专用权具有排他性,同时商标申请遵循申请在先原则,所以比较直接有效的是,先注册之后他人自然不能注册与之近似的。

二、提高知名度

作品知名度高的话,可以当做知名度较高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来保护,就具有了在先权利,这样主要用于后期维权。


为了避免消费者混淆误认,《商标法》第57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已经确立了完整的制度体系,对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姓名等商业标志提供了保护。要求:作品知名度高。缺点是需要主动维权,不能提前防御,一旦需要维权、维权查询、维权成本会较先直接注册整体偏高,因为注册商标之后是具有在先商标权,本身具有一层防护功能,后注册的已经进行初步筛选,与其近似的直接驳回不需再重新主动一一提出维权。

三、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1条规定,鼓励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是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但是,虚拟角色名称、作品名称、动物名称、组织名称等由于过于短小,不能表达独有的思想、情感,不能构成作品,无法获得著作权法保护。


换而言之,著作权法在确定规则的过程中并不认为有必要对虚拟角色名称等客体予以保护以实现鼓励创作的立法目的。相反,著作权法出于利益平衡的考虑,为了避免过于限制后来者的创作自由,认为对上述客体不应当予以保护。

四、商品化权

商品化权本身具有一定的争议,比较复杂,没有准确的法理依据,本身又与现有的《商标法》《著作权法》有冲突,本身争议性较强。
来源:商标圈
作者|梧桐// 校对|阿Q


  • 严格保密制度规范流程

  • 多年执业经验成功率高

  • 申请当日递交知识产权局

  • 知识产权专业法律审核

  • 为上万家企业提供服务

关注微信公众号

|首页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项目申报 |商标交易 |知产资讯 |关于我们
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和成世纪大厦写字楼3A1409  电话:0755-83692901  E-mail:414515924@qq.com
深圳思想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9083417号-1 Copyright @ 2015  
深圳商标注册 深圳专利申请 美国商标申请 欧盟商标申请
商标交易
  • 商标名称:

  • *联系电话:

  •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