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措施的通知》(深光府规〔2019〕14号)、《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光发〔2020〕2号)、《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光工信〔2020〕147号)等的规定,对2020年第一季度产值同比下降,但2020年全年在光明区产值、税收贡献均实现同比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其地方财力贡献新增部分的50%予以企业最高200万元奖励。现将2021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规上工业企业增效贡献奖励项目名单(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月21日至2月25日(5个工作日),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异议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不予受理。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异议科室: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工
电话:0755-88211331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汇处科润大厦13楼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中心
邮编:518107
附件:2021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规上工业企业增效贡献奖励项目名单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17日